本院異常事件通報

本院病人安全異常事件通報員工發現異常事件均有通報義務,原則上由事件發生的單位做通報,如非事件發生的單位,仍可以發現異常事件的第三者身分據實通報。

通報流程:

1. 口頭通報:當班立即以口頭向單位主管通報(夜間及假日向該部門值班主管報告),並於事件發生72小時內完成書面通報或線上通報。

2. 當異常事件危及病人生命安全、發生醫療糾紛、可能訴諸法律時,請先知會社區醫療部。

3. 填寫通報單:通報者進入院內網站中「醫療資訊」的「病人安全相關訊息公告」或「院內資訊」的「表單管理」,下載病人安全通報單,列印並填寫完成,送至病人安全委員會執行秘書(醫療品質部陳嘉卿),進行處理追蹤及記錄。

上網通報:

線上通報系統已建置完成,自5/1起,通報者可進入MIS「公用服務系統」中的「公用病人安全通報」,即可進行線上通報。

病人安全異常事件通報單共分12類:

(1)藥物事件
(2)跌倒事件
(3)手術事件
(4)輸血事件
(5)醫療照護事件
(6)公共意外事件
(7)治安事件
(8)傷害事件
(9)管路事件
(10)院內不預期心跳停止事件
(11)非預期性傷口事件
(12)其他事件

備註:

當單位內有999時,請記得一定要填寫「院內不預期心跳停止事件通報單」。

員工的針扎事件請依「員工職業傷害處理辦法處理」,並不需要填寫病人安全醫療照護事件通報單。

為鼓勵全院員工踴躍通報,以做為學習改進參考,本院特定「非懲罰性主動通報異常作業獎勵辦法」,每筆通報獎勵金額為50元,逐月提報,匯入通報者隔月薪資。